他们最开始是在火车站周围寻找单身女性,由徐凤霞以问对方住不住店为由进行攀谈,伺机递给对方下过药的饮料,趁其昏迷时将身上的财物洗劫一清。
第一次做案的时候,因为过于紧张,下药的时候李平手抖的厉害,将药都洒在了水杯的外面,以致于以失败告终。
也因此,那个女人也躲过了一劫。
第二次,徐凤霞对李平说要改变计划,由她出去在火车站寻找单身的男性,用低价来引诱那些想要找小姐的嫖客,引他们上当,带他们回自己家,完成交易。
因为有了前车之鉴,这一次,李平早早把麻醉剂放入买回来的饮料中搅拌均匀,等着猎物上钩。
徐凤霞带回来的第一个人,是一个来自陕西的打工仔。
用徐凤霞后来口供里的证词来说,这个打工仔,二十岁刚刚出头的年纪,一脸羞涩,被徐凤霞连哄带骗带到屋子里后,突然后悔了,转身就要走。
徐凤霞当然不肯让他这样轻易离开,哄骗着他将和有麻醉剂的饮料喝下去。
麻醉剂的效果很好,几乎一分钟左右药效就会产生作用。
他们翻遍了这个男孩的口袋和随身带来的包,所有的钱加起来还不到一百块钱。
这让他们非常恼火,认为白白浪费了心机,与想象中的财富相差甚远。
因为有些不甘心,又有些愤怒,徐凤霞让李平杀了这个昏昏欲睡的男孩。
李平的父母活着的时候是以宰卖牛羊肉为生的,李平在家的时候,也会偶尔帮着父母做些宰杀的活,对于用刀和杀牛杀羊基本驾轻就熟。
但是让他杀人,他还是没有那个胆量。
徐凤霞骂他是个孬种,扶不起来的阿斗,一辈子只配给别人提鞋。
或许是这些话激中了李平内心中的自卑,使他拿起了刀,不顾一切的冲着眼前这个熟睡的男孩狠砍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