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母看到周熠摇头,生怕他又憋出什么坏主意,当即说道:“你真想买间书斋,也不是不行。”
“当真,”周熠大喜道。
丁母注视了周熠好一会儿,才开口道:“约法三章,你需应我三个条件。”
“莫说三个,十个都行……”
见丁母不为所动,糊弄不过去,周熠旋即说道:“娘,你直说便是。”
“第一,你不许和那贱人见面;第二,你老老实实去参加今年的秋闱,不许耍花样;第三,买书斋可以,但我不会直接给你银两。”
第二个条件印证了周熠的猜想,想必是皇后姐姐跟母亲说了什么;第三个条件就更简单了,怕周熠以买书斋为由,拿钱去寻花问柳;真正让周熠为难的,只有第一条,他的脑海里瞬间闪过陈圆圆那绝美的面容。
“莫要为难,当我没说,”丁母抿了一口茶,不疾不徐地说道。
“我可以答应母亲三个条件,”周熠顿了下,郑重地说道:“但有一件小事,母亲也需依我。”
“说来听听。”
“我可以不见陈圆圆,但母亲也不能从中作梗,将陈圆圆赶出梨香园。”
梨香园是他家养的戏班子,陈圆圆是戏班子里的一员。
一提起陈圆圆,丁母就来气,她开口训斥道:“差点因那贱人丢了性命,这个教训还不够惨烈,不行,唯独这个我不能答应你。”
这就叫做蛮不讲理,把过错全丢给陈圆圆,她明明什么都没做,当然丁母在气头上,周熠不会蠢到同她讲道理,这样只会使丁母越来越恨陈圆圆。
“只要母亲答应不将陈圆圆赶出园子,儿子愿娶贾元春,”周熠脸上表情犹如肝肠寸断地抛出这么一句话。
“唉…”丁母叹了口气,不忍逼迫过甚,只好答应下来:“罢了,就让她待在梨园。”
“母亲英明,”周熠当即作出保证:“儿子定当遵守和娘的约定,今生今世不与陈圆圆相见…”
“停,”丁母才不信周熠满口胡言,给了他一个耐人寻味的眼神,道:“记住你今日说过的话。”
正所谓知儿莫若母,丁母岂会不知周熠的如意盘算,信誓旦旦的,她一个字都不信,不过是那混小子的权宜之计。
一间书斋换周熠安分守己一阵时间,对丁母而言这就够了,不与陈圆圆见面的约定,那是纯赚的,至少短时间内,他会遵守的,以她对周熠的了解。
还是得想个由头把贱人送走,免得周熠心里头老是惦记,可一想到周熠为了贱人连他老子都敢忤逆。
把人送走轻而易举,就怕周熠到时候又惹出什么祸端来,丁母心里很纠结,罢了,姑且先放过那个贱人,等熠儿娶亲之后,让媳妇儿来管他。
※※※
按周熠的要求,两天不到的时间,由府内大管家刘伯出面买下一间印刷作坊齐全的书斋。
——清风书斋。
——两袖清风身欲飘,杖藜随月步长桥。
给书斋取名‘清风’二字的人曾任顺天府府尹,因贪污受贿,被革职功名,抄家,流放宁古塔。
寓意虽好,实难做到。
更巧的是,接任顺天府府尹便是红楼第一白眼狼贾雨村。
从官府那里买下书斋后,周熠不打算给书斋改名,他要引以为戒,为官清廉,做到两袖清风。
“好地方,贤弟你这一招,妙啊!”
书斋里屋,贾琏拱手表示佩服。
“兄长误会了,我买书斋的用意不是为了金屋藏娇,”这个色痞,成天就想着女人,周熠心里骂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