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色渐深,星空未央。
昏黄的路灯下,拖着两道长长的身影。
两人晚饭随便找了一家川蜀火锅店,没想到味道出奇的好,三伏天吹着空调吃着麻辣火锅,没想到另有一番体验。
一餐火锅吃了两个多小时,晚饭后,朱峰本想直接开车将徐莎莎送回学校,无奈后者提议走一走。
徐莎莎还记得朱峰说要请她看电影的事情,只是女孩子脸皮薄,始终不好意思主动提起,至于朱峰造就将这件事忘到了爪哇国。
盛夏的夜晚,路边到处都是乘凉的人们,如此市井气息,朱峰看的津津有味。
马路时不时跑过一辆辆跑车,巨大的轰鸣声带来的不仅仅是高分贝的噪音,还有不一样的感官体验。
自己曾经也有一辆入门级的轿跑,也喜欢放着高分贝的音乐驰骋在城市的街道,只是时过境迁,朱峰觉得这种行为无比的幼稚。
也许是长时间的大明生活让他心境变得不一样了,如今的朱峰感觉与这个时代有些格格不入,高节奏的生活带来的是人心的浮躁,灯火通明亮如白昼的夜晚似乎有些不如到处虫鸣的古代。
现代有现代的好,古代有古代的妙。
“想什么呢?”徐莎莎轻声问道。
“没什么,只是有些感慨!”朱峰微微一笑。
徐莎莎笑了笑没说话,她并没有问对方为什么消失这么长时间,朱峰也没有去解释。
一阵微风吹来,徐莎莎的几缕头发吹到朱峰的脸侧,有些痒,也有些撩人。
侧头看了一眼。
大眼睛,白皙的皮肤,乌黑柔顺的头发披在脑后。
妥妥的美女一个,青春且靓丽,这个颜值放在古代,足可以撑起一座青楼。
朱峰不禁一笑,人生真的很奇妙。若是没有那道光晕,若是没有穿越到明朝成为衡王,也许自己在父母过世之后,低价变卖那些库底子家具,退掉厂房之后,只能找一个不足十平米的地下室蜗居。
冬天冷的要死,盖十床被子都不嫌多,夏天热的要死,浑身起满痱子。出门班,一块钱的公交车都不舍得坐。
随便找一个工作单位,廉价出卖自己的体力或脑力,各种看老板的脸色,出门热脸贴客户冷屁股,每天活得慌慌张张。每到月底,无非就是那么碎银几两,连顿大餐都不舍得吃。
然后随便找一个女孩子结婚生子,一起还债,一起为了油盐酱醋茶这样的小事劳心费力,一起为了省电菜钱而辗转于各大菜市场。
也许这就是自己最最普通的人生,一眼可以望到头,很可怕,也很现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