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新如炬的晨光宛若流动的云烟,将林立的留住镶上一圈刺目的金边,耀眼夺目。
温吞的阳光下,树影晃动,宛若水中之藻。
许清咽了口唾沫,喉咙微动。
自己素未谋面的娘子的贴身丫鬟,怎么就这么会勾人!
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嘛!
夜莺半个小屁股坐在了石桌上,捧着如脂的玉靥盯着许清,笑靥如花,似乎要看出些什么。
两人双目对视。
良久,许清还是败下阵来。
许清坐在石凳上,打开食盒淡淡道:“先吃饭...再...”
咬了口大肉包,汁水四溢,真好吃。
好大的肉包,又白又软,汁水还多。
“再喝口茶。”
夜莺从石桌上翩跹落下,笑盈盈道:“姑爷胆子好小呢,姑爷你说,我和小婉,谁大一些?”
“小笼包和小西瓜区别还是很大的。”
许清喝了一口热粥,一脸认真道。
他可是经过深思熟虑的,和小婉比,你这不是自取其辱吗。
夜莺听完也不恼,转而笑盈盈道:“姑爷,昨晚的话我带到了,大小姐听完满意呢。”
“大小姐果然有眼光!”
许清闻言竖了个大拇指。
“知道为什么吗?”
夜莺由衷地夸赞道:“其他男人要想当妻子眼里的一个好丈夫,就得不停地磨练自己,可姑爷呢,不需要再磨练,姑爷您说完不完美。”
【哼,臭姑爷,连哄一下都不会,笨死了。】
许清:“...”
用完早膳,夜莺收拾好食盒翩跹离开。
临走之际,夜莺贴着许清的耳畔,螓首微低,气若幽兰道:“姑爷,我今天真的没穿哦~”
许清霍然抬头,目光如炬:“嗯?”
不过此时夜莺已然离开了小院。
该死,似乎错过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!
许清坐在石凳上,望着小院里幽静的风景怔了一下。
身上的银两似乎不太够,思来想去,许清现在唯一能做的,便是写书赚钱。
君子坐而论道,少年起而行之。
许清是个行动派,有了想法,即刻进入了书房,拿来纸笔搜索一番前世的的记忆后,便开始落笔。
每个月二十两的月钱,说实话已经不少了,够花。
可是想要过好更好的生活,在这个家里拥有更多的话语权,自己还是得自食其力。
一直像个寄生虫似的在苏府苟且,先不说自己那位素未谋面的娘子怎么想,就连自己的便宜岳父都得看不起自己。
况且他的未来,也不知道会在苏府待多久。
必须得为自己攒下一份本钱,为自己和小瑾的将来做打算。
不多时,许清便写好了一篇稿子。
试问底层民众最喜欢打听,最想知道的是什么?
那当然是大户人家的日常生活和稀罕事。
那些穷书生和闺中小姐最喜欢看的是什么?
那必然是大宅子里那些男男女女不得不说的故事。
许清自然是抓住了这个爽点,选取了《石头记》来投稿。
这是个妖魔横行的世界,神仙志怪的小说自然是少不了的,彼此之间的竞争想来也是大的很,许清便打算另辟蹊径了。
就选择《石头记》这种充满生活气息的故事。
拿着稿子,许清便直接出了府,上街找书斋投稿去了。
许清自然是不会将鸡蛋放在一个石头里,一连投了好几家。
至于笔名,许清不要脸地署上了两袖清风。
许清有预感,将来柳州城的大家闺秀,定然是极为喜爱这本石头记的。
投完稿许清便哼着小曲往苏府赶。
忽的,许清感道迎面而来一道亮光。
特么的比他家的一百瓦大手电还亮!
我的眼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