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说当时的人,就算到现在,办个搬家宴,见到随份子钱给那么多钱,是个人都会跳起来去迎接。
再加上吕公正好缺钱!
想想吕公为什么从三线城市,逃到人生地不熟、都快是基层的县城?
是因为躲避仇家。
多大的仇?
据说这仇老大了……追杀!
如果不是有性命之忧,而且肯定干不过人家,谁会放弃自己的老宅,还有辛辛苦苦积攒的祖业去逃命?
如果是普通的走,一般先把家里资产统计整理一下,能搬走的搬走,能卖的卖。
房子地皮等固定资产、家具古玩等值钱易碎的东西,全部换成方便携带的银两。
最后对着老宅家乡,举着袖子,擦擦舍不得的眼泪,说几句“子孙不孝,未守住家业”等话才依依惜别。走时一步三回头,唏嘘不舍,哀叹着,一别之后,可能再也不能回来了。
这是正常的举家搬迁,如果是逃跑的话,要快!
越快越好,就怕拖泥带水。
慌慌张张,随便收拾下金银细软,带上几件替换的衣服,趁着月黑风高,或者城门打开的时候,一路绝尘而去。
主打着就是让仇家知道后根本追不上、看着人去楼空,有刀也无处找人砍,只有懊悔叹息。
所以说,以往逃难,从死亡率来说,都是中产阶级、小地主死得多。
因为真正有钱的很惜命,并且到处都有产业,扔掉一处还有其他的,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。
如果穷的,一穷二白,也没多少东西收拾,拿起包袱就走。
就怕就是有点小钱的那种,逃难时舍不得这舍不得那,牵牛拉马套上车。
什么金银玉器、红木家具、丝绸裘皮,三代的祖业和嫁妆都恨不得全部都打包带走。
大车小车装满,在逃难路上,牛马走不动了,就一边走一边扔。
就这样磨磨蹭蹭的,消耗光了自己力气,指不定还逃不掉。不是被后面追兵赶上,就是被难民吃大户给抢了,躲过了杀人灭口,也很难躲过饥寒交迫。
毕竟没受过苦的身体,扛冻挨饿能力会比穷苦人家差很多。
当吕公逃到新的地方,这一大家子,要有地方住,要有饭吃,房子能买则买,买不起至少租,要花钱。
还要购置一些生活必需品,要花钱。
来新的地方,初来乍到,想要扎根,就必须交际应酬,建立人脉关系,要花钱。
这一切都要花钱,什么都要花钱,只好扒着好友沛县县令,找由头敛点生活费。
在一个钱,也就是秦半两,能买两斗粟或者四个烧饼的年代,一万钱可是一笔大数目,有说相当于现在的一万元,也有说相当于十万元。本人倾向于十万元。
按照《百官公卿表》说法,汉朝俸禄最低的吏员称“斗食之秩”,斗食就是月奉十一斛,佐吏八斛。刘邦不是佐吏,应该是十一斛,相当于现在的660公斤。
一个月那么多粮食,足够养活一家人,换算下来大约是七百到一千钱,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一万元。